“很一般。”

穆二河摇了摇头。“在大哥眼里,女儿就是用来外卖的商品。”

“商品?具体说说。”

陈牧凝视着他。

穆二河乖乖回答:“记得穆香儿在十一岁那年,就差点卖给外乡的一位老地主做妾。

但朝廷早有律法规定,女子不满十六岁不可嫁人,也不可在十二岁之前卖身当丫鬟,否则会责罚其父母,当地县太爷知道后便阻止了这场买卖。

但大哥并不死心,打算偷偷的卖出去,可谁知那丫头不小心摔折了腿,大哥才最终作罢。”

听着对方陈述,陈牧陷入沉思。

也就是说,穆大河的重男轻女思想很重。

完全把女儿当成商品来卖。

或许是猜到了陈牧所想,文明仁淡淡道:

“虽然这些年朝廷鼓励百姓多生女孩,太后也几番下旨给予拨款补助,但重男轻女的思想未有太大改善。

男儿传宗接代,女儿赔钱买卖。

其实很多地方都有这种卖女儿的事件,像穆大河这样的人不在少数。”

陈牧心情沉重。

别说是古代,便是现代社会的一些极落后地区偶尔都会出现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