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去年十一月十九日。

地点:覃柳街淮兰东湖畔。

具体事件经过:

当时琴书院举办了一场诗词大会,邀请了不少文人,同时也邀请了琴书院的一些姑娘前来抚乐吟唱助兴。

其中就包括当时的花魁柳香君,以及后来的花魁袁杏儿。

当时共有四座画舫,停在湖中。

只要有人做出诗词,书童便会将誊抄下来的诗词送到画舫上的姑娘手中,再由她们进行吟唱抚曲。

当晚的气氛颇为热闹,街道上人满为患。

然而在盛会末尾时出现了意外事件,给这次诗词大会笼罩了一层阴霾,让不少人为之惋惜。

那就是柳香君不慎落水!

落水时间是傍晚九点十五分左右。

那个时候盛会快要结束,鞠春楼的姑娘们也准备回去,没人想到当晚最瞩目的花魁因为醉酒不慎掉入湖中。

待将她救上岸后,便发现已经没有了呼吸。

之后经过仵作的验尸,确定为溺水而亡,再加上旁人的供述,这件意外事故也就以此结案。

陈牧又找出了当时仵作的验尸记录。

虽然仵作的验尸记录不够详细,但从死者描述中来看,倒也符合溺水而亡的症状。

可是这里面还是有不少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