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啊,如果现在是一个小学一年级的女生给你写信,抱怨升旗仪式太长了,买的新鞋太丑了,早上忘记把饭盒放到锅炉房了,凭什么两道杠班干里面没有我……别说回信了,你乐意看这种信吗?”
余周周愣了半天,心里升腾起一种不甘心的感觉,却还是老实地摇摇头。
“肯定不乐意看。”
“那不就得了,”谭丽娜摊手,“我以前那个笔友就这样,我都不给他回信了,他还没完没了的写,我都烦死了。幸亏不是熟人,要是熟人我可能还觉得自己这样不回信是不对的,很愧疚,越愧疚就越烦他……”
谭丽娜还在滔滔不绝地说着,然而余周周却已经悄悄地收起了最后一封还没有写完的信。
余周周的家里面有好多事先写好地址贴好邮票的信封。她抽出贴有最好看的邮票的那个信封,把这封没有结束语和落款的信塞进墨绿色邮筒,寄走。
本来想要郑重其事地写一段话来告别的,比如,“陈桉,这是我写给你的最后一封信,以后我不会再给你写信了,并不是因为你不回信所以我生气——我早就说过你不需要回信的,可是……”
可是什么?她想不出来,于是干脆省略这一大段矫情得不得了的道别。
其实她知道,真正的道别是没有道别。真正心甘情愿的道别,根本无须说出来,就已经兴冲冲地奔向新生活了。愿意画句号,根本就是恋恋不舍的表现。
她看着棕色的信封被绿邮筒窄窄的长条嘴巴吞进去,消失在一片黑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