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6页

“两人开车来到了一座废弃的工厂外面,这里就是布洛克十年前抓到嫌疑犯的所在地。”

“听我说郑,从尸体上的抓痕深度与真菌残留看来,这必然是已经成年的食尸鬼,如果是已经存活了十年的成熟食尸鬼,各方面或许都要优于我。”

“而且最麻烦的是生命力问题!一旦不能斩下他的脑袋或穿透心脏,其它攻击都无法让食尸鬼停止下来。”

郑崇点了点头,知道戈登这是在提醒他。

戈登打开了警车的后备箱,从里面拿出了一个好似纯银打造的单手剑以及单手盾。

这画风……

在进去搜查前,郑崇伸手拦住了戈登。

“所以我有一个疑问,为什么食尸鬼要残害富二代?”

戈登沉吟了片刻,就书本上了解到的知识进行解释:“成熟的食尸鬼具有一定智慧,这种残害行为,或许是食尸鬼对受害人的仇恨达到一定高度……”

“所以是仇富?”

郑崇点出了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道:

“如果只是为了进食的话,按你所说去袭杀那些流浪汉、街头的混混不好吗?完全没有必要这么招摇,惹得整个高谭市的富二代们人心惶惶,这不是故意暴露了自身的存在吗?”

戈登沉默,他知道郑崇的说法没错。

如果说食尸鬼有智慧,为何要做出如此显眼的行为,主动袭杀富二代们,还留下尸体供人发现,这不是引火烧身吗。

“所以说,我们才要抓住食尸鬼呀。”

郑崇耸了耸肩,没有再多说什么,既然戈登知道了那就行了,别一脚踏入别人的陷阱被阴了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