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楼明月与秋宁玉还有哪里相似,那便是——执拗。
莫思归闭上眼睛,缓缓道,“宁玉小时候觉得一家糕点铺子里做的金丝枣桂花糕好吃就一直认准这家,吃了四年多,从不在别处买,后来这家糕点铺子倒闭,她便千方百计的打听铺子老板的去向,后无果,她就从此不再吃金丝枣桂花糕,觉得世上再没有人做金丝桂花糕能比得上这家老板。其实她从来没有吃过别家做的金丝枣桂花糕。我告诉她,若是这铺子糕点做的好就不会倒闭,她却固执己见,你说是不是像头犟驴子?”
等了片刻,没有人回答,莫思归以为楚定江已经走了,谁知隔了半晌,才忽听他道,“也许与桂花糕并无多大关系,她只是重情重义罢了,不吃,是不想睹物思人?”
莫思归一怔,仔细想想,那家铺子门边不过半丈宽,老板是个从战场上下来的老兵,右腿瘸了,脸很黑但是笑起来很憨厚可亲,独自居住在小铺的后面,家里还养了许多猫猫狗狗,秋宁玉每一次去都能与他聊上一两个时辰,说的都是边关战事。
是了,重情重义。
莫思归突然才明白,楼明月不是执拗,只是太重情义,有些事情搁在心里始终难以放下罢了!她对一个萍水相逢的糕点铺子老板都如此,更逞论,她先后经历了秋氏夫妇和亲生母亲惨死?她一定极度痛苦吧……
他眼中酸涩,不禁使劲闭了闭眼睛。
月夜明。
辽、宋和西夏的交界处,北风尖利,一家破旧的小客栈坐落在黑山脚下,门匾上朽木被狂风刮的吱呀作响,客栈中仅有的十几间房住满了人。
后院人影一闪,马匹忽然骚动,但很快又安静下来。
一个人倒在马房墙角的糙料堆中大口大口的喘息着,黑色劲装紧紧贴在身上,显然已经湿透,很快,暗红色的液体渗入糙料堆,殷湿了一大片,散发出浓重的血腥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