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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是相当希望作者能写第三卷的,并认为第三卷大有可突破的余地。当然作为一个看盗贴的人,作者写与不写,写多少实在没我啰唆的余地。不过我觉得以作者每周甚至每旬更新一次的速度看来,我觉得他给杂志写小说比在起点写更合适,因此向几个熟悉的武侠杂志的编辑推荐了一下。既然是推荐就要诚心一点,因此写了这篇乱七八糟的粗评。

江湖夜雨十年灯

——读《缺月梧桐》兼结束武侠阅读兼怀故人

作者:老假师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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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难题不在于他将采取何种行动,而在于他想成为何种人。”

——威廉·詹姆斯

大约十年以前,我以一本假借温瑞安之名写的《江南七煞星》开始进入我的武侠阅读进程,十年后的今天,缺月梧桐的同名小说《缺月梧桐》算是给这段历程划上了一个并不心甘的句号。凭着这易损的肉体,我竟然走过了一段如此多梦而又多劫的路程。阅读《缺月梧桐》绝对不是一件快乐的事情,事实上,每读一章都能清楚感觉到苦涩的感觉;我从未想过自己会在若干年后看一本如此不像武侠的武侠小说,就像我从未预见到我的人生路程离我的理想竟会如此渐行渐远。就像我以前说过的,打动我们的从来就不是作品的本身,而是我们自己的经历。看着《缺月梧桐》,就像看着自己的青春,那已经老去的青春和“不着调”的理想,已是那么遥不可及,却又还是依旧美得那么令人心碎——把美的东西毁给人看,我想,《缺月梧桐》就是这样的一部悲剧吧,或者称之为青春的葬歌。

【没有情义】

武侠小说里讲究的是为朋友两肋插刀,侠肝义胆,古道热肠,但是《缺月梧桐》里没有,也许赵乾捷会为保护王天逸而折掉手指,王天逸会说“我们的感情是血浓于水。这兄弟义气是我们用血换来的”,可是那都是年轻不懂事的冲动罢了,唐博最早醒悟,因为他三叔告诉他自己姓唐,然后是王天逸,最后似乎连丁三都明白了大侠其实是个狗屁,最后不明白的似乎只有章高蝉,所以他死了。那些古典式的情义已经在如今的社会毫无立锥之地了呢。

厉千秋在向四个相交四十年的兄弟求情时,得到的回答却是“去你妈的兄弟!”和冰冷的弩箭。也许要借用无花对楚留香说的一句话:“你我的友情,到现在所剩下的,已不如眼睛里的沙粒多了。”

每当读到厉千秋被杀这一段,还有章高蝉被杀的那一段,我都会去读读古龙的《欢乐英雄》来调剂一下,还好,曾经有那么一个年代,曾经有个叫做郭大路的人,他明亮,他的词汇中没有阴暗也没有仇恨;他天真,有时也许还简单,并且常常因此而吃亏,但他仍然一如既往地古道热肠;你也许觉得他有点傻,但你没有他吃得香,睡得香,所以他比你快乐,因为他没有机心。他也有常人的虚荣,有自以为得计的小聪明,常常情不自禁地沾沾自喜,但是这些毛病在他身上只会让你觉得他可爱。当然,还有他的三个朋友,他们对生活有热爱,对未来有想像,他们的一生永远有远方。哪怕一生都在等待,那也是在希望中等待。他们,惟有他们,是快乐而自由的,因为他们知道自己要什么,并且知道自己要得不多。

那么,到底是什么埋葬了情义?利益?权利?我不得而知,或许,另一句诗会给我们些许答案,“茶叶和书囊,骑驴下山,美好的憧憬,在市场经济冲击下毁于一旦。”

【没有爱情】

翠环不是王天逸的爱情,她只是王天逸的婚姻,事实上《缺月梧桐》里已经沉重得容不下些许儿女情长了,剩下的似乎只有英雄气短。年轻的王天逸真正的爱情是乔装成翠袖的沈大小姐(请原谅,小说中沈大小姐似乎能记住的人名能用一只手数全,可讽刺的是,我却也没有记住她的名字,相比沈大小姐,我倒是更愿意叫她翠袖)。按照一般武侠套路,在被王天逸相救之后,沈大小姐应该是芳心暗许,然后王天逸和慕容秋水开始不公平爱情角逐才是,然而不,缺月在这里显示出了他不按常理出牌的武功,沈大小姐非但没有对王天逸有什么特别感情,甚至她连后者的名字都没有记住,在她心里,王天逸保护她的确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程管家终于还是好心地安排了最后一出戏,“你知道我的水粉值多少钱吗?”穷小子王天逸彻底断了念想,最后,“贱名不劳动问”,可以理解为王天逸与这段荒唐年少的单方面恋爱的彻底决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