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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信却是大喜过望,对他来说,人口才是最重要的事情,因此,一千二百俘虏中,内迪·德里克挑走了五十个左右强壮的男子,以及五十个相对年轻美丽的女子,这次划分就算了结。

“埃格丝,这次你就留下吧,现在是四月底了,虽然有些晚,但是还可以播种开垦,你把牛都拉上,可以犁耕,种上小麦和黑麦,以及种上果树,等种完了,再挖壕沟,清除附近的灌木丛,建造这些人的房屋,这些都要你来办了。”方信说着。

埃格丝的确有些失望,但是眼前这事,的确是最重要的,当下就说着:“汉尼特,你就放心吧,这些事情交给我好了,还有,你的衣服,我都准备好了,穿了再去吧!”

看着她忙碌而憔悴的脸,方信生出一丝爱惜,他点了点头,什么也没有说,就到里面去了,没有多少时间,他就出来了,穿着一身骑士礼服,料子都是最好的,一双擦得锃亮的牛皮长筒靴,再加上一件豪华的披风,以及一把上好的剑,出来之时,所有人都不由睁大了眼睛。

其实汉尼特的肉体,并不英俊,但是那种沉稳,内敛,高贵的气质,几乎形之于外,使他充满着魅力。

第三十四章 赏赐(下)

原本中世纪领地,应该是庄园式的,但是现在,其实大部分领地,都变成了镇子式——石墙围着田地,把一切都保护在内。

这是为了应付战争的唯一选择,到了后来,由于荒芜之地太多,野兽增多,因此镇子也具备了防御野兽的作用。

佃户的房子,当然是泥墙和屋顶结合产生,同时镇上也进行一些小规模的贸易,大部分是以物换物,其次是小规模的领地之间的交易——特别是盐和铁。

但是就在这时,马蹄所冲破了宁静!

一处非常破烂的小店,平时主要是出售商品,并且兼着卖最廉价的麦酒,也可以看成酒吧。

凯西顿在里面闷闷的喝着酒,他是一个壮汉,脖子粗而短身体极为壮实,他是自由民,主要的生计是出去狩猎,他能挥舞着巨大的铁斧,力气极大,又有着狩猎的经验,因此经常有收获,卖掉了猎物,他就经常来这里喝一杯。

事实上,这个酒店,也只有他这样寥寥几个常客。

“再来一杯,博尼,怎么愁眉苦脸的?有什么事情?”凯西顿要了满满的一杯酒,问着。

“十年一次的战争又要开始了,领主要收重税,哎呀,这下子,一年多的积蓄又没有了,我还想多积点面粉呢!”博尼是这店主人,继承了父亲的财产,现在也不过二十多岁。

听见是这个,凯西顿却默然不出声,大喝了一口,然后重重拍着桌子,说着:“没办法,十年一次战争啊,大家都要出力,如果给黑暗那群疯子攻破了镇子,你知道有什么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