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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回去吧,我饿了……”

“不回去了。”他按住我的脸颊,说,“咱们去下饭馆。”

“家里有现成的,为什么要去下饭馆?”

而且大早晨只有早点铺子,哪有什么饭馆?

“你最喜欢的那家……”他作思考状,“叫什么来着?”

老王家油条店。

虽然只是小门店,却是我们这座城市的老字号。

我爸爸从小就开始吃,我也爱吃,穆安安也爱吃……大半个城市的人都爱吃,每天早晨都排着长队。

以前我真的很蠢,觉得它很好吃,因为听说fh很忙,经常干通宵,就总是买来送去繁华的公司,托当时的技术官林先生帮忙转交给他。

事实证明,我真的是一个白痴,居然想到用油条向男人示好。

我之所以最终意识到了这一点,是在跟繁华正式交往后。

那天我又买了油条送去他公司,他接待我时态度还好,却在我将油条交给他时,顷刻间便露出了鲜明的厌恶。

平时我去找他时,他至少会陪我坐一会儿,聊几句。

但那天他聊了没两句就说有事要忙,我走到电梯口时,那位说过我坏话的秘书小姐追了出来,把装着油条豆浆的袋子还给了我。

想起这些,我说:“我也忘了。”

繁华定定地看了我几秒,说:“那现在是我的了。”

二十分钟后,我和繁华一起坐在了油条店里。

店里重新装修了,门口上「老王家」三个烫金大字遒劲有力,干净利落。

虽然已经不接待客人了,但门口仍时不时有人来问,然后失望地离开。

屋里也只有我们这一桌,附近还站了个端庄的服务员。

一切都不再是我最喜欢的样子了,虽然油条还是老王炸的,但吃在嘴里的味道都不同了。

吃了一小会儿,繁华忽然开了口:“味道果然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