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喜欢我,就像喜欢那只兔子。
或许还有恐惧跟愧疚,但,直到这一刻,我才不得不说。
原来他真的爱我。
爱一个人可以重逾生命的,就像他此刻割开手腕,所做的选择。
可是……
他真的爱得太迟了。
我拉开繁华的手,张了张口,喉咙倒是润泽了,但满嘴的血腥气堵得我一时间还发不出声音。
耳边传来繁华温柔的声音,他说:“我去找水,你别睡,在这里等我……我最多十五分钟就回来。”
我摇头,张了张口,说:“不用,你的手……”
也不知他听清了没有。
听到他低低地笑了一声:“心疼了?”
“……”繁华身子一动,温热的气息靠到了我的脸颊边,他的声音也离得近了,嘴唇近乎触到了我的嘴。
他说:“心疼就亲我一下吧。”
我搂住他的脖颈,摸索着吻住了他的嘴。
他没有回应,任由我吻住。
我捧着他的脸,他的脸颊汗湿着,他在出冷汗。
我仔仔细细地吻了他一番,轻声地说:“老公。”
繁华没说话。
但我的胸膛能够感觉到,他的心跳正在加速。
我像他对我那样,抵着他的额头,用手捧着他的脸,轻声地说:“我还是爱你的。”
起初,没有声音。
良久,繁华忽然发出了一声低笑:“别怕,咱们会没事的。”
我没有松手,他便又吻了吻我的嘴,柔声说:“别的回家再告诉你。”
随即拉开了我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