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至少证明我有成功的其中一项条件,「人和」,”我端起酒杯,在侯少鸿的杯子上碰了碰,说,“剩下的只需要「天时」跟「地利」。”
侯少鸿笑着点了点头:“那么就祝你成功。”
“谢谢侯少。”
说完,我在杯沿上抿了抿。
红酒的滋味儿就像它挂在波尔多酒杯上的浓郁色泽一样甜腻,甜味儿给人力量。
但愿我真的能成功吧。
从餐厅出来,喝了一肚子混合酒,我感觉有些上头了。
唉……不能不喝,所以我已经极力控制,但想不到还是晕起来了。
车自然是不能开了,幸而侯少鸿的司机已经等在了门口。
上车时我虽有些迷糊,但还是感觉到侯少鸿正搂着我的腰,在我耳边轻声地问:“想不想去我家看看?”
他身上混合的酒气和我一样,这很好地掩盖了那因为陌生而令我不适的体味儿。
我抬头看向他,说:“侯少不是本地人吧?”
“特地买的房子,”侯少鸿微微靠了过来,薄唇贴在了我的耳边,“蓝色的,给我的北方晴人。”
声音震得我的耳廓微微发麻。
侯少鸿讲普通话的确有南方口音,与他相比,我的确是北方人了。
且他的肤色较繁华和权御都更深些,这令我想起了北方晴人那本书里,杜拉丝的经典比喻:他的皮肤就像黄金。
想到这儿,我抬起手,指尖轻触着他的脸颊。
侯少鸿的皮肤果然也像黄金一般细腻、绵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