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明珠

这样的话说出口,两个人均是愣了一下。明珠是由于许久未听到这个名字,而纪简从则十分不自在,怎么把心里话说出来了……

明珠答道:“你比他好。”

纪简从沉声问道:“哪里比他好?”

“哪里都比他好。”

明珠惭愧地扭脸,闭眼答道:“你……比他好得多……”

她以为这样回答会使他高兴,然而明珠感受到了他的怒火。她睁开眼睛,不解地看着他,他眼中除了欲火,还有无法掩盖的阴霾。

明珠不明白他为何生气。

纪简从也不明白。他不明白他为何那样在意却又不愿逃离。她曾经有过一个男人,她的第一次是属于那个男人的。到他这里,她就成了一个二手货。每每想到这里,他就满心鼓噪着无法按压的愤怒与不甘。他不喜欢用别人用过的东西,尤其不会用别人用过的女人。

但是她偏偏成功勾引了他。

现在,明明是他在把她压在身下作弄,可是他感觉上却像是被污秽缠身一般。最要命的是,这污秽泼进了他心里,他逃不开。

想到这里,纪简从更加愤怒,丝毫不怜惜她。明珠受不住,哭求他,他却更加放肆。

次日一早,明珠直到中午时候才起了床,醒来之后纪简从已经走了。她想到昨夜的他,有些难过。她心想,他大概是心情不好吧。

纪简从下午时候来找她。他为自己昨天的行为感到抱歉。明珠本来是无辜的,她既然喜欢他,委身于他,他好好待她便是,何必斤斤计较作妇人之态。想通了这些,他来找明珠了,约她出门逛逛。明珠见他来了,十分欢喜,跟着他出去了。

他给她买了首饰和香料,她喜欢得紧。倒不是图那几个钱,而是因为,这是他买给她的东西。

两人并肩走在街上,纪简从突然说道:“你不如搬来我府中吧。”

搬去他府中的意思是给他当个小妾,一辈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由他养着。

明珠停下来,低头答道:“我不想去。”

纪简从便不高兴地眯起眼睛:“为何?”

“我想好好地做我的生意。”

他脸色阴沉:“那样开着个酒馆子,赚不了几个钱不说,镇日里抛头露面,与一帮男人调笑,成何体统?”

这话实在太伤人了,明珠怔了怔,随即有些委屈:“你怎么这样说话呀?”

他直直地盯着她:“怎么,我说得不对吗?”

“我不是那样的人。”她咬唇说道。

他冷笑:“不是吗?那我是怎么成了你的幕中宾客的?”

明珠瞪大眼睛,不敢相信地看着他,眼中渐渐积聚起泪水。

纪简从自知说话太重,但又拉不下脸来道歉,他移开眼睛,不和她对视。

明珠转身离去,泪水终于落了下来。她现在满心的委屈与难堪,她为了一个男人而变成这样,到头来却被那男人轻鄙了。想到这里,她便有些心灰意冷。

她边走边擦眼泪,一路哭着回到酒馆。

纪简从站在原地发呆,他看着她渐渐远去的背影,直至消失。

真是的,怎么不好好与她说话?纪简从有些懊悔,女人都是要哄的,他怎的突然急躁起来了?

晚上,明珠有些疲惫,早早地睡了。夜里翻身时觉得很吃力,竟然翻不动,她便醒了。醒来时发现自己落在一个熟悉的怀抱里,被他紧紧拥着。

明珠心里酸酸的,她摸了摸扣在她腰上的那只手,终于像是怕烫一般,撤回了手,转而去推他的小臂。

她推开他的手臂,离开了他的怀抱。

然而甫一推开,她便被他捞了回来。“大晚上的不睡觉,你要去哪里?”他在黑暗中低声说道。

“你怎么来了?”明珠说道,嗓子眼儿发堵。

“我怎么不能来?”他凑过来,下巴垫在她肩头,在她耳边低笑,“我昨天还在这张床上伺候你,你不能用完了我就扔。”

他这浑话让明珠脸上涌起一阵难堪的热烫,她低头埋着脸,闷声道:“你不会忘了自己今天说过什么吧?”

“还生气呢?”他亲了亲她发烫的耳朵,柔声道,“我也是担心你,毕竟女人做这种营生,容易被看轻。”

明珠此时也不像白天乍一听到他的话时那样生气,她心想,他是真的关心她才会那样说。想到这里,明珠解释道:“我只有你一个人。”

“我知道,我也只有你。”他说着,伸手去握她的手,与她十指相扣。

“鬼才信。”她嘴上说着,心中却是一甜。

他笑:“真的,我整天想着你,连家都懒得回了。”

明珠心想,他府上必定有许多莺莺燕燕,她不想跟他聊这些。

纪简从又道:“我过些天要回京城,你与我同去可好?”

明珠有些犹豫。京城里有她最不堪回首的过去。

“你放心,有我在,没人敢欺负你。”

“你自己去吧,我就不去了。”她还是不愿意去。

“我回了京城,大概就不会再回来了。”

“……”她忽然有些舍不得。

纪简从叹了口气,幽怨地问:“你就不会想我吗?”

怎么可能不想?他若是永远不回来,她一定会想到发狂。明珠觉得,关于谭相的事,理亏的又不是她,她何必躲着呢?于是她点了点头。

自始至终,他也没说他去京城干吗。

纪简从原计划回京城的日子被耽搁下来,因为他突然中毒了。

明珠也不知道底细如何,她稀里糊涂地被他的亲随请了过去,看到在床上昏睡的他。中毒之后他面色苍白,嘴唇发青,她顿时慌了神,心疼得眼泪直掉,坐在床边紧紧地握着他的手。

大夫由人领过来,向明珠解释道:“王爷暂时无恙,只不过这毒有些诡异,我虽能保住他的性命,却暂时无法完全清除余毒。”

明珠擦了擦眼睛,问道:“那……会怎样?”

“会体质渐弱。若是好生保养,应该也能活上二三十年。”

“还有什么办法能救一救他?”明珠急道,“一定有别的办法对不对?”

“这个……办法倒是有,只不过……”

“只不过什么?你快说!”

那大夫有些犹豫,这方法不太厚道,根本算不上方法。

“只不过可能需要明娘子帮一把手。”亲随帮大夫答道。

“到底要我怎样做?”

大夫解释道:“我有独家的解毒方法,可以用药虫把王爷身上的毒引到旁人身上。但药虫认人,所以需要是与王爷十分亲近之人。”

“亲近之人是何解?”

“最好是有血缘关系的,或者近期与他交合过,那样气脉相容,也还尚可。”大夫行医治病,说这些时神色平静。

明珠却是羞红了脸,局促地低下头。

亲随补充道:“最近与王爷云雨过的,只有明娘子一人。你若是答应救王爷,我们必当重重报答。”

明珠倒是并不图什么报答,但她十分不忍心看着纪简从中毒。他是骄傲的王爷,他的人生该是风光而肆意的,怎么能活在虚弱病痛之中呢?她于是问道:“倘若把余毒引到我身上,那么我会怎样?”

“与他差不多,体质会受到影响。”

“也能活二三十年吗?”

“对。”

明珠想了想,她今年二十岁,活上二三十年,便是四五十岁。那样也算够了。她现在是贱命一条,也不指望别的,只管赚赚钱,好好享受生活便罢。她的命不值钱,倘若以她的二三十年与他的交换,他们算是赚了。

这时候,明珠才发现,她竟然已经那样在乎他了,在乎到超过她自己。

于是她点点头:“好,我答应你。不过你们还是不要告诉他了。”她不愿意用愧疚或者感激来束缚住他的感情。她为他好,不图任何回报。

引毒过程进行了两天。大夫把药虫放进纪简从的血液里,养了一天多,然后在他身上施针,把毒虫逼到接近血口的地方。明珠的手臂上同样被开了一个口子,与纪简从的血口相接触,那药虫便从他的身体里进入她的身体。尽管她并没有真的看到小虫子进出,但是大夫告诉她,这样便算是大功告成了。

大夫开了个方子,让明珠身体消瘦或是乏力时便吃一剂。明珠摸着手臂上的伤口,她也没觉出什么异样来。

她十分疑惑,问纪简从的亲随:“到底是何人胆敢给王爷下毒?”

“这种事情你还是别问了,知道得越多,你越危险。”

明珠只好住口。她突然发现她与他的距离似乎有些远。除了知道他的身份,她对他的了解十分有限。他有他的事情,她永远别想沾碰。

可是她偏偏那样喜欢他,现在为他做了这些,她一点也不后悔。

纪简从第二天便醒来了,此时明珠已经离去。他听着亲随汇报了这几天发生的事,以及他解毒的过程。当然了,略过明珠不提,只说是大夫用药虫把余毒清了出来。

纪简从便笑道:“这大夫真有两下子。不枉我当初花大价钱收买他。”

亲随又道:“王爷,您觉得这次是谁下的手?”

“还能有谁,”纪简从冷笑,“定然是我那太子哥哥。”

纪简从虽名义上是景王之后,却到底是皇帝的血脉,又握着兵权,太子不可能不忌惮他。现在皇上的病越来越严重,随时有可能山棱崩,此正是危急存亡之秋,各方势力暗流涌动,都想趁此机会博一些好处。

当然,纪简从自己也没闲着,比如他这次回京,就是为了与许氏一族的女儿完婚的。许氏根深叶茂,在朝野都有一定的影响力,纪简从与他们联姻,自然会使太子更加惶恐,这次等不及动手,大概也是源于此吧。

纪简从毫不怀疑,若是他这位亲哥哥当了皇帝,他往后大概没什么活路可走。

养了几天病,纪简从便匆忙回京了。走的时候捎上了明珠。

明珠已经把小酒馆卖掉了,她现在所有的家产都在她紧紧抱在怀中的那个小包袱里。她又与他共乘一骑。此时节是深秋,与去年她来大同时的光景差不离,明珠恍然有一种时光倒流的错觉,分不清过去和现在。

她靠在他怀里,在马背上被颠得麻木了。她看着路边枯黄的、被风吹得瑟瑟发抖的草木,突然有些迷茫,不知道自己这样选择对不对。她爱着他,所以义无反顾地跟着他走了,然后呢?她和他到底算怎么回事呢?妾室?外室?都不算。她靠着自己赚钱,没有依靠他养活。他们俩这样,应该算是偷情吧……

这种关系令人感到羞耻,却又是无比鲜活与刺激。与心上人做快乐的事情,似乎并无多大罪过,好过循规蹈矩却被人遗弃、浑浑噩噩地过着死尸一般的生活。

可是这样的关系也十分脆弱,明珠不知道她与他能走到什么时候。

走到什么时候算什么时候吧,她心想。她全心全意地爱着他,却从不敢奢求与他长相厮守。她和他的差距太大,大到他给她一点回应,她都觉得是恩赐。

如此,能经常躺在他怀里睡觉,便是一种幸福。她还能奢求什么呢?

明珠到了京城,又想开店做生意。因纪简从不喜欢她开酒馆,她便不开了,而是盘了一家绸缎铺。绸缎生意她第一次做,从价格到进货,她好生研究了一遍。绸缎铺与景王府就隔着一条街,纪简从来找她也十分方便。

她为人低调本分,从不招惹是非。那位黎阳公主大概是并不知晓她又回来了,便也没再加害她。

这一天,明珠的绸缎铺里来了一个小姐。这位小姐长得端庄漂亮,举止娴静,一看就是家教良好。

富家千金们都是养在深闺,鲜少有自己出来逛街买东西的,因此明珠有些奇怪,笑脸相迎地上前来招呼。

那位小姐却并不买东西,而是盯着明珠上下打量,接着问道:“你可知道我是谁?”

明珠摇了摇头,笑道:“恕我眼拙,敢问小姐是哪家府上的千金?”

“我姓许。”她答道。

“许小姐,您这边请,看看喜欢什么样式的。”

许小姐愣了一下:“你不知道我是谁?”

明珠真是有些摸不着头脑了:“您不是自称许小姐吗?我这里是绸缎铺子,只卖绸缎不卖别的,敢问您需要些什么?我好拿出来给您过目。”

许小姐现在是不清楚这妇人到底是真不知道还是在装糊涂了。她早前差人打听,知道景王与这绸缎铺的女掌柜不清不楚。她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出于什么目的,总之是来看了,看过之后有心为难,又觉得有失身份。

咬了咬牙,许小姐只好冷冷说道:“不用了,我来是想告诉你一声,景王要成亲了,你不如问一问他,他未来的王妃是哪一个,你有没有资格登入王府。”

明珠像是被人敲了一闷棍。他,他要成亲了?她竟然从来没听他提起过。

也是,她算是他的什么人呢?他的事她向来插不上手的。

可那毕竟是成亲啊……

许小姐看到明珠脸色灰败,便知她真的不知道此事。许小姐有些微快意,看来自己那未婚夫也不怎么在乎这女人,玩一玩而已。

送走许小姐之后,明珠发了一下午的呆,做什么事情都提不起精神来。

她早知道她是没资格嫁给他的,因此她从来都不会去做这种梦。只要不奢望,就不会失望。她一直以来秉着这样的信条,以为能够淡定地看着他娶妻生子,可是当这一天真的到来,她才发现她太高估自己的心胸了。一想到他会与别的女人——很有可能就是那个许小姐,白头到老,长相厮守,她便嫉妒得心中泛酸泛苦。

这一晚,纪简从又来找明珠,他翻墙进了她的后院,敲她的房门。

明珠却并未给他开门,还吹熄了室内的烛火。

纪简从干脆直接翻窗进去了。他在黑暗中一把抱住明珠,轻笑道:“这又是在闹什么?”口内说着,手却有些不安分。

明珠一动不动,说道:“我还未与你说一声恭喜呢!”

纪简从的手突然顿住。

“恭喜你要成亲了,未来的王妃必是万里挑一的人物。”

“吃醋了?嗯?”他用嘴唇轻轻擦着她的耳垂,问道。

明珠偏头避开他:“我哪里敢呢!”

“是许氏的女儿,我娶她自有娶她的原因。”他试着解释,想了想,又觉得没必要与明珠解释这些,于是只说道,“你放心,我只与你好,旁的女人都没有滋味。”说到这里,语气便轻佻起来。

明珠挣脱他,走到烛台前,点亮了蜡烛。

纪简从看到她秀眉紧锁,便问道:“你到底怎么了?”

明珠低着头,小声说道:“我只是觉得,你既然要有家室了,我们再这样下去,不太好。”

纪简从释然:“这有什么,她一个妇道人家,管不了我这些。”

明珠见他说得这样轻描淡写,不禁为他那未来的王妃感到心寒,她摇了摇头:“我希望你们夫妻和和美美,我这样插在中间,太不像话。”

纪简从想了想,问道:“你是不是想要个名分?我早说过让你来我府上,也省得背后由人闲言碎语。”

明珠想到她若是为妾,依然是夹在人家夫妻之间,虽能正大光明地和他在一起,总归是气短一些。她总觉得她与这世上女子的想法有些出入,别人以为妻妾相处再正常不过,她却是一想到要和别的女人共同伺候她爱的男人,就浑身难受得要命。

可是这个问题是无解的。他堂堂一个王爷,怎么可能这辈子只爱她一个,只与她一个人厮守呢?

她无比矛盾,一筹莫展。

纪简从不理解她那千回百转的心思。他看着她在灯光下柔和动人的容颜,心思又动了,拉着她倒在床上。

明珠推开了他。

纪简从又扑了上来。

明珠再次推开了他,那表情根本不是欲拒还迎,而是十成的拒绝。

纪简从便有些不耐烦:“你到底要怎样?”

“我是觉得,你都要成亲了,要不就别来了?被许小姐知道了也不好。”

“你是什么意思?生气?”

“我不是……”

“明珠,你有什么资格生气?”他挖苦道,“难不成你还指望我不娶她,娶你?”

“我……”明珠眼圈突然发红,心口像是堵了一团棉花。她知道她是配不上他的,如今他这样把她和那高高在上的千金相提并论,她突然觉得无比惭愧和难堪。

纪简从见她这样,以为她真是存着痴心妄想的念头,于是毫不留情地说道:“麻烦你照一照镜子,你这样的残花败柳,哪里配做王妃!”

这才是他最真实的想法。在他眼中,不管她多么爱他,她永远是破败的、肮脏的,是不配与他比肩,更不配拥有他的感情的。

甚至可以说,她越是爱他,他越是看不起她。他越是能够轻松地得到她,也就越觉得她低贱。

明珠沉着脸,咬牙说道:“我知道我是残花败柳,不用你来提醒!”她说着,开了房门,不管不顾地把他推了出去,“你滚!”

吵到这份儿上,也没有留着的意思了。纪简从果真走了,头也不回。

明珠嘭的一下关上房门,靠在门板上放声大哭。

自那之后,纪简从有五六天不曾来找过明珠。明珠觉得,他们这样应该就是完了。她知道他们总有一天会结束,但不知道这一天竟来得这样快。

但是纪简从又来找她了。

他喝得醉醺醺的,大白天走进她的绸缎铺子,看到铺子里没有人,他便把她的店给关了。明珠力气没他大,拦也拦不住。

“你何苦来!”明珠怒道,心口酸疼难受。

他盯着她看来一会儿,突然苦笑:“我怎知道!”

是啊,他真是不知道。他好几次不知不觉地走到这里,每次发现之后,都是强逼着自己离去。他告诫自己,这个女人残破、轻佻、淫荡,还假清高,他该远远地离了为妙。这才是明智的选择。

他以为他做到了,可是喝了几杯酒,原形毕露。

纪简从有些恨明珠。他被她蛊惑了,控制了,她使他身不由己。

他抱下来一匹大红色的缎子铺在地上,然后按着明珠倒在缎子上。明珠挣扎着:“走开,不要!”

他按着她,目光痴迷,喃喃低语:“明珠,我想你,我好想你……”

明珠心软得一塌糊涂,她抱着他的头,哭道:“我也是,我很想你。”

他就这样用一句话征服了她。明珠发现她无法控制自己了。

两人的关系似乎又恢复到以前的样子。明珠心想,反正他现在还没有成亲,她不如趁着这最后的时光,好好与他快活。

打定了这个主意,明珠在纪简从面前更加放得开了。

纪简从只当明珠是担心他不要她了,身为男人,他很享受这种征服感。

在他成亲的前一天,明珠主动来到了他的王府。她参观了他的新房,还对府内的布置做了点评。

纪简从认为这是明珠的示好,她终于想通了,愿意进府了。

明珠与纪简从一同用了晚饭,之后,她来到他的卧房,在他卧房翻了一通,把她曾经送给他的东西都找出来玩儿。亲手做的腰带、袜子、荷包、扇套,精心挑选的玉佩、发簪。

纪简从拄着下巴看她玩儿,她那样乱翻他的东西,他竟一点也不生气。

明珠玩儿够了,把这些东西都丢在桌上,然后她主动缠了过来。

她最近一直很热情,但今晚是前所未有地热情,纪简从三魂七魄都要离了体。

次日,纪简从起了个大早,明珠还未睡醒。他看着床上熟睡的她,突然就觉得有那么一丝愧疚。这感觉一闪而过,并未被他抓住。

他很快出去忙活自己的亲事了。然而人走了,心却像是落在了卧房,落在了床上那个人身上。他一整天都心不在焉的,总隐隐觉得有哪里不对劲。他与自己的新娘子拜堂时,甚至产生了错觉,恍然觉得身边那个穿大红嫁衣顶红盖头与他交拜的女子是明珠。

不,不是明珠。明珠身材比她婀娜;明珠的腰又细又软,像是一条蛇;明珠走路时也不会那样斯文款款,而是脚步轻快,像是吃饱虫儿的小鸟一般欢快;明珠……

纪简从轻轻摇了摇头,怎么总是想起明珠?他心想,虽然明珠是妾,但上府的时候总要好好地操办一场,不能太过委屈了她。

洞房花烛夜,纪简从与他的新娘行那周公之礼。少女的胴体堪称完美,纪简从却暗暗评价,这里也不好,那里也不好,总之通通都不好。评价完才发现,他的参照对象就是明珠,只有明珠。

新娘不够好,因为她不是明珠。

这一场情事早早收场。次日,纪简从便去那绸缎铺子找明珠了。

开门的却不是明珠,而是一个胖胖的女人。她告诉他,明珠已经走了。

纪简从不信,他觉得此事很可笑。明珠怎么可能走呢,她怎么会舍得离开他呢?那胖女人给了纪简从一封信,说是明珠留给他的。

他拆开来看,信纸上写着四个大字:后会无期。

尽管没有落款,但纪简从能认出那是明珠的笔迹。

他跑回王府,冲进自己之前的卧房。卧房里空无一人,桌上也没有她前天摆弄的那堆小零碎。他翻找了一遍,没有,都被她带走了。

明珠离开了,并带走了所有使他睹物思人的可能。

3

明珠本来打算回乡,可她在家乡已经没有了亲人,又是被男人抛弃过的,回乡之后大概会被嘲笑,于是她便停在半路上,不回去了。

她来到了一个小渔村,打算先在这偏僻的地方住些时日,调整一下心情,再决定去哪里。村民们对外来人口有些防备,明珠只租到一个靠海的小房子,离聚居区有些远。

来到小渔村的第二天,明珠捡了一个人。

此人身材高大,面目英武,穿着铠甲。他被海水冲到沙滩上,昏迷不醒,气息微弱。明珠用绳子拴着他的脚,把他拖了回去,又跑去村子里请来一个擅长治溺水的村民来。

村民看过之后,又帮着把那人沉重的铠甲和湿透的衣服剥下来,擦干了他的身体。明珠才发现他腿上还有伤,好在只是不大的刀口,并未伤筋动骨。

那人很快醒了过来。他醒来时,发现自己被扒了个精光,身上盖着一层薄被。腿露在外面,一个女人在帮他处理腿上的伤口。她低着头,神色认真。窗外的阳光洒进来,披在她身上,让她看起来像是圣洁的仙女。

明珠弄完伤口,直起腰来。她发现他醒了,于是高兴地端来药给他,看着他喝完,她又去取了吃的来。

他身上裹了个被单,沉默地吃完东西,擦了擦嘴,开口说道:“我叫叶之谨。”

“叶之谨?我好像听说过这个名字。”明珠说道。

叶之谨挑眉,他似乎有些名气?

“啊,你是那个叶将军,和景王爷齐名的。”明珠想了起来,一提到纪简从,她又蔫了下去。

她的变化太明显,叶之谨问道:“你怎么了?”

“没事儿……你不是将军吗,怎么会沦落到这等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