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义勇愣住了。
从前这个女儿那是打不得骂不得,随便说一句就得哭,哭起来小声哼唧,烦人得要命。没有那大家千金的命,偏还要学个大家千金的玻璃心。今天倒是有点不一样……
宋义勇压下心头的异样,不高兴地说:“行了,快点走吧。”他见今天有点压不住女儿,立马就调转枪头对准了老婆于秀:“让你女儿赶紧的,今天要是出了差错,丢的可不只是咱们家的脸,还有你妹妹的脸,让人家觉得你们于家没有教养……”
于秀是个软和脾气,并没有因为妹妹嫁给了大人物,就变得跋扈起来。
她急匆匆转回去,从衣柜里抓出了一条轻薄的丝巾。丝巾是红色的,还是二十世纪流行的款式。于秀把大到可以做披肩的丝巾递给宋绮诗:“拿这个围腰上,诗诗乖,这样很好看的,咱们得走了。”
宋绮诗接过来,没再吭声。
于敏派的司机果然已经在楼下等了。
宋义勇故意挺直了背,大摇大摆地在其他邻居好奇的注目之下,走到了那辆加长林肯车旁。
保镖从车上下来,往宋义勇面前一站,块头又高又大,气势还真有点压人。
宋义勇不自觉地咽了下口水,然后就看着保镖躬身拉开了车门。
宋义勇面上一喜。
看着再有威势又怎么样?不还是有钱人家雇的一条狗吗?这不弯腰低头地给他开门了吗?
结果宋义勇心底那点欢喜劲儿还没过去,就见一只骨节分明的手,搭在了车门上。那只手的手腕上佩戴了一只路易莫奈特,表盘闪烁着耀眼的光芒。宋义勇曾经听人吹牛的时候,提到过这只表,很贵、很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