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大哥也拍着大腿打趣道:“对啊,上次宋知青送麦乳精,你还嘴甜宋大哥长、宋大哥短,今天不送东西就不喊人了?”

叶舒华觉得她人设那么坚挺,在叶大哥他们心里大概跟道德标兵差不多了,干脆懒得想理由了,抱着肚子吐槽:“主要是娘难得做一次红烧肉嘛,咱们自己吃都不够,他还跑来蹭饭吃,也太不够意思了。”

大家果然被叶小妹的“幽默”逗得哈哈大笑。

拿着抹布出来的王翠芬刚好听到这话,也凑了个趣:“那你就想错了,小宋才不是蹭饭吃,我就想着他要来吃饭才煮红烧肉。”

叶舒华垂死病中惊坐起,“难道不是因为我要求的吗!”

王翠芬同志给了她个眼神让她自己领会。

叶舒华顿时领会得明明白白、悔不当初……

第22章

叶舒华上辈子做很多事都是三分钟热度,现在对错怪了宋知青的后悔,也就维持三分钟,不能再多了。

毕竟她刚吃肉有点吃撑了。

前面介绍过,叶舒华上辈子是有钱任性的富二代,真爱是各种贵死人不偿命的海鲜大餐,名贵牛排、烤全羊当然也可以,猪肉在叶大小姐的菜单里就有点凑数了,也不能说不喜欢,不过隔个十天半个月不吃猪肉她是一点都不会怀念的。

奈何穿越毁一生,变成七十年代的叶小妹,海鲜牛排和羊肉大餐是不可能了,如果不能穿回去,运气好她可能再“奋斗”个一二十年,能过上随意吃海鲜大餐的幸福生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