捂着干瘪的肚皮狠狠的瞪了一眼远处的青砖大瓦房,顾青霄强忍着疼痛一瘸一拐的离开了打谷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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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光倾斜,金乌西沉。

橘黄色的光芒正对着顾青霄干枯发黄的脸颊,映衬着他身后的影子极为消瘦。

刘地主家距离顾青霄自己的茅草屋直线距离只有百丈,可就是这百丈之远,顾青霄也走了足足一炷香的时间。

没办法,今日活干的慢了些,打短工挣的那点食物不用想都知道肯定被刘扒皮给扣了去。

干了一天活,又挨了打,肚子里还没食儿,腿脚自然也就没气力。

好在顾青霄在家里的床底下还藏着几个番薯,凭着一股毅力和对番薯的渴望,顾青霄跌跌绊绊终究还是在日落之后回到了自家门前。

黄泥巴做的房体,茅草盖的屋顶,再加上一扇看起来有些发黑腐朽的木门,这就是顾青霄住了三年的狗窝。

之前他住的其实是一间竹子搭建的小屋,娘亲木蕙兰甚至还用碎竹围了一个小院,生存环境不知道比之现在好了多少。

可随着爹娘失踪,那间足以遮风挡雨的竹屋就被同在石头村的堂叔堂婶给抢了去。

嗯,也不能说抢,他堂婶还“大发慈悲”的给了他十几个番薯。

说是用番薯买下他的房屋。

当时他就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稚子,自知无法反抗,只能暂且忍了下去。

“咦?这是什么?”

就在顾青霄伸手准备去推木门的时候,眼角的余光忽然瞥到了一道金光。

金光藏匿在茅草屋的侧后方,看起来就像是一块黄金掉在了地上,正在熠熠生辉。

“咕咚......不会真是黄金吧?”

顾青霄艰难的咽了口唾沫,原本晦暗的目光好似回光返照一般突然变得精光闪闪。

如果真是踩了狗屎运捡了一锭金子,那他马上就可以搬到青石镇.....不!搬到比青石镇更加繁华的扬州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