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玄安扛着那头百余斤重的野猪,沿着山间小道疾行,步履如飞。中午太阳高照,偶有山风拂面,树影婆娑,鸟鸣啾啾。
一个时辰之后,便已到达!
看着县城,吴玄安心中略有几几分期待:“广宁县,也不知道位属哪里!”入县城之后,吴玄安便四处张望!
街道上人来人往,贩夫走卒、书生商贾、妇孺童子,俱是熙熙攘攘。
酒楼茶肆香气扑鼻,布庄药铺鳞次栉比。行人皆穿着整齐,脚踏步鞋、布靴,或是厚实麻鞋,再看自己一双草鞋,脚趾间尽是尘土,顿觉寒碜。
然他肩上的那头硕大的野猪却是街头一景。
野猪头颅中血未尽,毛色黝黑,獠牙锋利,路人见之皆投来惊讶目光,而更令他们吃惊的,是这少年人的身量虽称不上羸弱,却也绝非魁梧,竟能单肩扛起如此之大的野猪,且面色如常,步伐轻盈,实在令人惊讶。
窃窃私语:“这少年郎好大的力气。”
“怕是猎户人家出身吧,且有武艺,否则如何能单肩扛着巨畜。”
“只怕是天生神力,若能从军,日后大有作为!”
吴玄安对众人议论不甚在意,只是留心观察县中情形,顺道打听哪家酒楼肯收野味。
他先至城中最大的聚福楼前,望见酒楼高阁飞檐,朱红门扉,宾客络绎不绝,门前小厮忙碌招呼。
他上前询问:“兄台,敢问贵楼可收野猪?”
那小厮瞥了他一眼,又看了看他肩上野猪,皱眉道:“野猪腥膻气重,肉质粗劣,非上品,我们酒楼一向不收。”
吴玄安点头便离开,继续打探,又问了几家酒楼,皆是同样答复,言野猪肉粗,不若家养猪肉质,难登大雅之堂。
“看来这个时期的人已经懂得阉割喂养家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