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脑子的,记得寄存一下,嗨~!)
艳妮,18岁,高中毕业后,辍学在家一年了。现在是一家小超市的老板,每天清闲的无所事事,除了一个月一次的进货日,必须要出门采购外,几乎把自己活成了一条咸鱼。
这家小超市是她老爸开的,父母离开后,她就成了名副其实的小老板。
艳妮的老爸原本是个建筑包工头,承包过很多大厦的建造,每次工程完毕,结清账目后,给她一沓钱,然后就带着老婆,全世界的去旅游了。
半年前,她父母如往常一样,出门旅游,结果,一去不回,再也没有回来。
再次见到二老时,已经是两个盒子,听当地送骨灰来的人说,是山洪爆发,来不及撤离。
因为是野外景点,不受保险,所以,除了两万块的体恤补助金,就再没有一分钱。
这点钱,加上超市里的一点收入,艳妮勉强为父母举办了个,还算体面的葬礼!
至于老爸赚的钱都在银行里,当初她老爸将之分成了三份,每人一张卡,后来,她妈把自己的那张卡给了她,老爸的那张她当成日常开销,所以,父母虽没了,她其实是不缺钱的。
自此以后,她就是这家小超市的老板,大学也没再去上,不是不愿意,也不是不想,只是吧!
自己不是那块读书的料,成绩也一般般,勉强能进个普通大学,书读出来了,也不过是与现在差不多。
所以,何必呢?拼死拼活不还是为了钱,自己现在基本不会缺钱,还不如痛痛快快的接受现实,继承这家超市,做个咸鱼老板的好!
超市不大,也就200平的样子,房子就是自家老爸造的,只是在卖房子时,把这个店面屋留给了自己,所以,不用担心店面出租的问题。
超市对面就是隆庆中学,也是艳妮最后上学的地方,旁边不远处,还有一家国办幼儿园。
超市本身就在小区门口,小区内部是不准开店的,连个小副食店也不行,听说这条规定还是政府下达的文件,也不知道什么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