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得门响,微微转过眼来,瞳仁里清晰地映出元墨的模样。
家丁外袍底下隐约可见残破的霞衣,手腕上有瘀青,脖子上有血痕。
选中元墨为替身,身量和眼睛只是原因之一,更重要的原因是,元墨有身手。
因为一旦坐上那架花车,便很难全身而退。
如今这样狼狈,可见吃了不少苦头。
可是,笑容却如此灿烂,灿烂得,仿佛要压倒灯光。
“我还担心你在路上遇到麻烦,看来很顺当啊。”元墨把阿九上下打量,十分满意。
“搭古清的马车。”阿九也同样打量元墨,“你怎么来了?”
“这可是你第一次上人家门,我身为坊主,当然要陪着你。”元墨把琴搁在桌上,“呐,还有你的琴。”
折腾这半日,她口干舌燥,看见桌上的茶壶,也不用杯子,拎起来就长灌一气。
灯光明晃晃地照出她脖子上的红痕,昭示她方才离死亡有多近。
阿九站了起来。
元墨连忙放下茶壶:“你要喝?”
糟,阿九一向不和人共饮,连吃饭都是独自一人,自己喝过的茶壶,阿九自然是不会再喝了。
还是去问下人再要一壶吧。
“等等啊,我去——”
元墨的话没有说完,阿九伸手起了她的下巴,手指缓缓从那道红痕边抚过,低声问:“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