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选择了最让人不能接受的一种方法——放过。
坐在小房子二楼的江畔回过神来,夕阳的余晖落在她脸上,让她不由眯了眯眼睛,视线看向面前一望无际的田地。
只是,因为一个人活着太艰难,就把这个喜好压在了心底,寄托在了科研上。
可惜的是原主对花花草草不感兴趣,尤其是让她戴着个帽子穿着一身干活的服装,在花园里除草驱虫裁剪,她都快要疯了,有种又回老家种地的错觉,因此多数时候,对于见月拉着她去花园工作,原主都是非常抗拒的。
小说原剧情是见月逆袭归来,开启黑化模式,把原主加给她的伤害十倍百倍的还了回去。
因为见广涛让人把花园改造成菜园子了。
那么这个“记下”恰巧可以用到。
钱是现聊现结,老板满意,江畔也同意。
直到现在,那个满是鲜花的小花园也没有再活过来。
只是,原主善于伪装,扮可怜可是骨灰级的,拿捏住了见月,那么,结局是见月妥协。
那么,她就跟着感觉走。
一见钟情是爱,互相心动是爱,先婚后爱也是爱,只付出不求回报还是爱。
已经有一大片地盖好了大棚,只是眼下只是用钢管把大棚建好,还没把塑料全部搭上,要先把秋土豆全部种上,等天冷的时候再把塑料纸全部弄上,这是一项大工程。
这片地,那片地,那那片地,好多地,她要把上辈子所有关于农作物的科研成果用在种粮食果蔬上。
其实,对于江畔来说,她真的不是很在意这块土地将来会不会开发。
相比这里某一天高楼耸起、车水马龙,她更喜欢看到绿油油的庄稼,金灿灿的果实。
她从兜里掏出一包烟,磕出一根夹在指间点燃了,抽了两口,就听到有人叫她。
声音是从背后传来,她转头看去,是村长的女儿江秋云,怀里抱着两只小土狗,十六岁的姑娘举着两只小狗,夕阳下映照出红彤彤的脸蛋,笑的灿烂无比。
“畔畔姐,我爸让我给你送小狗来了。”
江畔连忙把烟掐灭,顺手把掐灭的烟放进口袋里,应了声,站起身要下楼。
“畔畔姐,你别下来,我上去。”江秋云脚步利索,三步五步就上了楼,一到楼上就哇一声,“真好看。”
她指天边的夕阳,也指这座不大不小的二楼小房,更指荒地成良田的改变。
“畔畔姐,你真的好厉害。”江秋云一脸钦佩,农村姑娘性格大大咧咧的,说着就势坐在了见月身边,塞给她一只小狗,自己撸一只,“你看看小狗满意吗?”
江畔举起怀里的那只胖乎乎的小土豆,“太可爱了,满意,一百个满意。”这边说着那边已经忍不住撸起小狗来了,一手抚摸小狗软乎乎的小肚子,一手抚摸毛绒绒的后脑勺,一脸满足,“梦中情狗。”
江秋云哈哈直笑,“满意就好,这可是我家老狗下的,你可要好好养它们呀。”又说:“畔畔姐,我以后会常来看它们俩的。”
江畔笑,“怕我虐待?”
江秋云直爽点头,嘴上又说:“不过我相信姐姐你,你肯定会对它们俩很好的。”
江畔抚摸着小狗的脑袋,肯定点头,“我一定会的。”
江秋云望了望不远处的田地,有些困惑,“你为什么会回农村种地?”
江畔沉默片刻,说:“因为这是跟我专业对口的职业。”
江秋云撇嘴,更不解,“当农民是什么职业?”
江畔笑,面朝向她,“你今年高一,应该知道务农也是一种职业。”
江秋云皱皱眉,“可如果以后在简历上写务农,就觉得丢人……”
江畔微微皱了皱眉头,并不意外她会有这种想法,现在的社会风气让很多人觉得农民这层身份不光彩,务农这种职业比其他职业低一等。
她问,“那你觉得什么职业不丢人?”
“公务员、教师、教授、明星、大老板,”江秋云不假思索,“还有飞行员、空姐、空少,好多呢。”
江畔别开脸不再看她,有点觉得可笑,“这是你认知里的不丢人的职业,我还以为你会说科学家呢。”
“对,科学家,”江秋云挠挠头,“我一时没想起来。”
江畔微微笑了一笑,问,“你知道科学家分类里有农业科学家这一项吗?”
江秋云抿抿唇,有点心虚,“没太注意。”
江畔笑不出来了,轻轻叹了一口气,“有一位很伟大的农业科学家叫袁隆平,杂交水稻之父,他研究出杂交水稻,不仅养活了一个国家十几亿人粮食的大事,连别的国家都跟着受益;李登海杂交玉米之父,他培育的玉米种,使土地每亩养活1人提升到4到5人;还有小麦之父李振声,马铃薯育种之父王一航,太多了,有名的无名的,都将热血洒在土地上,你能说他们丢人吗?”
“科学家肯定不丢人啊,”江秋云说着一脸忏愧,“我怎么从来都没听过这些伟大的农业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