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的箱子里是件衣物,已经长满了霉菌,附带的信也早已被泡烂。
他把这些箱子一个个搬回自己车上,接着是架子上的信和小箱子。最后在库房的各个角落里又仔细找寻一遍,架子也都搬开看了,确认没有遗漏,去谢过小姑娘,交还了钥匙。
小卡车后边几乎被塞满。
刘义成抬头看看天,点着车,回到山里去了。
水泡了的大箱子里有皮衣,有靴子,有收音机和磁带,还有个毛绒玩具熊,都已不成形状。刘义成把这些东西洗的洗,晒得晒,都摊开摆在院子里。
水泡过的信,他拿些硬纸板,拿胶水把烂成一块块的信纸都粘了上去。
字迹早已模糊不清,但或许等他以后识字识得多了,还是能看懂。
那些完好的小包裹里,有香烟,有还在走的表,有打火机,有奇形怪状的小玩具。里面附带的信也都较为完整,刘义成没有再拆,而是去整理信。
跨越二十余年,不算上包裹,那一封封的信,就有近千封。
刘义成从最早的一封开始看,起先他从抄写到查字典标注到通读,需要一整天的时间。渐渐地他认的字越来越多,查字典标拼音的次数越来越少,一天能看懂三封。再往后都不用重新抄录,也能磕磕绊绊地将一封信读下来。
信里不再有梦,不再有思念,不再有沉重的话题,而只是讲述着他生活中的一些琐事,一些点点滴滴,像是将他的肉割成一小片一小片,一次一片地给他寄了过来。
拿着这些信,他可以完完整整地重新拼凑出一个人来。
也拼凑出分别的时光的他的一切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