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这院落,这飞鸟,这个人。
谢陟厘早就把这些鸟儿喂熟了,最后一把玉米碎撒完,鸟儿们便振翅远飞,只有一只特别小的,扑腾着翅膀在她肩上停了停,啄了啄她的衣领——原来上面还落了一粒。
最后一只小鸟飞走以后,院子里安静下来。谢陟厘打好井水,放好草粮,这是威风的早餐。
雄壮从外面走到院门前,霸道趴在它的背上,拿爪子拔开门栓。这两位已经做完早课,把附近一带的地盘都巡逻了一遍,天气热,雄壮半条舌头都淌在外面,扑到水盆边就狂喝起来。
谢陟厘把霸道拎下来,教训它:“你知不知道自己现在有多胖?还要人家驮你,脸皮也太厚了吧?有你这么使唤老大的吗?”
霸道喵呜一声——愚蠢的人类,是我带着它去方厨子家里捉老鼠,它才有骨头啃,我才是老大。
在军营听说家中只剩她和小羽两人的时候,风煊脑海中出现的是俩姐弟相依为命、孤苦伶仃的画面,而今才知道小院的清晨原来这般热闹。
风煊在窗内微微笑。
好像再艰难的日子也能被她过得春暖花开。
不用脑子思量,身体仿佛有自己的意识要往外走,只是才抬脚就听院外传来一个陌生的声音:“阿厘。”
风煊带笑的眸子瞬间就锋利了起来。
是个男人。
二十来岁年纪,穿一身崭新的赭色衣裳,头发梳得溜光,不知费了多少发油。
但看脚上的鞋却并非精致体面,想也知道这一身是特意打扮过来的,再见他瞧着谢陟厘一脸笑眯眯的模样,风煊得出结论:此人不怀好意。
谢陟厘抱着猫起身,向他点点头:“王二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