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陆逊与吕蒙勒马眺望远处辽营同时,太史慈正拨弄着眼前的篝火,原本以为石阳不过是一座小城,太史慈不曾带来帐篷等过夜之物,也是,若是能取石阳屯扎。又何必多此一举,增加辐重减慢行程呢?并非是太史慈不欲攻城,只是在不明李林十分按需的陆逊能耐之前,他实在不欲如此犯险,毕竟时间,太史慈还是有的,三路大军太史慈行动最早,最快!所以时间也是最为充裕,那周瑜若是敢再派援军前来,那可是正中太史慈下怀,只要没有城池的阻隔,那蹋顿的乌桓精骑就是江东兵马的噩梦!
夜风渐大,吹得营中旗帜:“刷刷!”作响,只听咔嚓一声,其中一只旗帜竟是从中而折。
“来了!”微微松了口气,太史慈将手中木棍丢入篝火之中。
“嗯?”身旁的太史亨望了一眼太史慈,摸了摸直直立在身旁的银枪,这太史亨可也是赵云的徒弟啊,武力可是不差。
夜风呼呼吹着,吹在身上,有几丝凉爽之意,守在营寨东门处的几名辽军,挂着长枪靠在塞栏边,眼神不时扫着四周,见毫无异常,随即低声谈笑起来。谈笑的对象,则是其中的一名辽军。哦。是伍长!很少见的,作为士卒,竟然谈笑其上属,可是那名伍长脸上,却无愠怒之色,想来是习以为常。亦或是,他本身对这种事就不介意。
“我说王伍长,如此挂念家中婆娘,还来从军做什么,还不如回家抱婆娘,省得心中没日没夜的挂记。”
“就是!”
“胡说什么呢!”被称之为王伍长的辽军,故作愠怒地低骂一声,随即不禁伸手摸了摸脑袋上的头盔,那里缝着爱妻的发束。
对于家中有妻室的青州兵,这好似是一种不成文的风俗,当丈夫离家参军之时,妻子剪下一束发束,将它缝在丈夫头盔内侧,好似是护身符,亦是一种寄托,望着王伍长面带会心笑意,伸手抚摸着头盔,周围辽军哄笑一声。
“吵什么!”忽然远处传来一声冷喝。一名伯长面带冷意,走了过来。瞪着四下辽军喝道:“玩忽职守。你等倒也不怕被军法处置!”附近辽军赶忙站直身子,丝毫不复方才嬉笑之色。
冷冷扫视一眼四周,那辽军伯长哼了哼,随即似乎是瞧见了王伍长。走到他面前,低声问道:“可有异常?”
“报,不曾有异常!”王伍长恭敬地行了一礼。
“嗯!”那辽军伯长点了点头。四下望了望,绷紧的神经稍稍一松。随即望了言王伍长,微笑说道:“怎么还留在军中?当初你不是想着要卸甲归田的么?王二!”
“是啊,陈伯长!”王二笑了笑,随即摇摇头,苦笑说道:“只是摸了数年枪杆,哪里还会耕种,倘若在家吃闲饭惹人耻笑,还不如呆在军中!”
“哦,是这样!”辽军伯长点了点头,低头叹道:“那你就谨慎一些。莫要在何时,被他人取了首级去!”
“喂喂!”望着眼前的伯长,王二不满说道:“你当初能杀我?好似是你差点死在我手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