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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这才发自内心地高兴起来,揽过你又是一番温存。

身体上的愉悦让你的心情好了不少,但是总有一层阴影罩在心上,无法挥散。

弗洛森一路风尘赶到了布加城的王家驿站,下马后,门口的看守上前询问他是何人,他抬起右手,展示手上的一枚铁戒指,上面纹着威廉姆斯家族的家徽。

“陛下座下骑士亲卫队弗洛森·威廉姆斯。”

看守赶忙放行。

他进到驿站里边去,里面总共十来个人左右,有资格来王家驿站寄信的不多,负责登记的是一个老头,正打瞌睡,剩下几个年轻小伙子在往麻袋里装信件,正准备送到外头停着的马车上去。

“先生。”弗洛森温和地叫醒老头。

老头吓得一晃,醒的突然,他的眼镜差点掉在地上。

等老头捞住自己差点砸在地上的眼镜,安然放在鼻梁上小心带好后,这才热情地招呼起弗洛森。

“噢,尊贵的大人,您是要寄信给宫里头吗?”

“弗洛森·威廉姆斯,陛下骑士亲卫队一员。”弗洛森朝他有风度地笑笑,“今天从附近的汉米敦小镇转寄这儿的信件到了吗,先生?其中有我朋友的一封信不小心和他的家信弄混了,寄到了这里,我的朋友身体抱恙不能亲自来,所以我来代替他截下错误的信件重新寄信。”

“这……大人,汉米敦转寄信件的马车过会就能到,但是……容我冒昧地问一句,您是想查看信件吗?”

弗洛森压低声音:“是的,十分重要,您也知道,虽然不合规矩,但是这关乎我朋友的前途,总不能将错误的信件递到陛下手中吧?”

老头很为难:“可……”

弗洛森从善如流地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布口袋,放在登记桌上,里面叮当作响。

“老先生,这些够您去喝很多日子的酒了,还能给夫人添置些新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