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凌凌漆

当天常云杰没有课,再加上“偷窥”里昂受了伤,上午就是在神经病院中度过的,喝牛奶调养身形。

而且精神病院里人才实在不少,随便找个聊天,都大有收益。

当然,也必须要独立思考,保持理性。不然随时都可能被带沟里去了,精神病院就又要多一个床位。

吃了午饭,常云杰赶去枫林大厦。

一是收拾后续,看看地下室的封印。

果然,这里被特异科处理过,已经彻底加固。想要再撕开两界裂缝非常困难。

二是从房东太太那里买几间房子。

虽然他还打算之后再去买栋别墅,这里只能算是暂时过度,但架不住他现在有钱。

而且多买房子总是不会错的。

后世房价会上涨就不必说了,单只是枫林大厦的鬼怪被消灭干净,就知道有很高的升值空间。

毕竟此前因为闹鬼,已经跳成白菜价。

而房东太太也很会做人,知道眼前这个靓仔不是一般人,给常云杰打了折扣,算是做个人情。

有了新家,自然就要购买相应的生活用品,不可能从黄sir的别墅里直接拖过……也不是不行啊,反正黄sir位高权重,等过年过节时,手下懂事的马仔自然知道该怎么做。

不仅帮黄sir换了新的家具用品,而且让下属不必忧虑送什么东西,顺便促进拉动了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可谓是一举多得。

少女口阿!

只是考虑了下黄sir的夺命黄金脚的进阶版--夺命香港脚,常云杰还是决定老实去买吧。

他找到一家就近的百货商场,挺身而入,寻找需要的生活用品。

售货员一如既往的热情,就是眼神不太好使,让她帮忙找个洗衣机,结果找了七八分钟,眼神全往常云杰身上看了。

馋客户的身子,下贱。

不过小姑娘年纪轻轻,胸口就有一个大疤说起来也有些可怜,让心地善良的常云杰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砰!

常云杰刚一转身,稍不注意,就和墙角的另一个人撞了下。

他修炼金刚不坏神功,虽然撞了一下,却依旧稳如泰山。

然而,与他撞在一起那人,虽然晃了晃,竟然也站稳了脚跟。

常云杰看向那人。

只见对方头戴绅士帽,西装革履,嘴里叼着根烟,系着七彩领带,一副绅士打扮。整个人看起来狂拽不羁,隐隐又透露几分神经质。

那人同时也看着常云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