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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郑崇刚到阿卡姆,刚下车,就见到了似是早已等候了多时的吟游诗人。

这次见面,双方并未多聊,吟游诗人给他安排了旅馆,并告知郑崇第二天会带他参加本地的作家聚会。

这是郑崇首次参加这样的活动,凭借着近几年发布的报刊,小有名气的郑崇在其中混的如鱼得水。

座谈聚会接连举办了第三天,第三天的下午临近黄昏,大家即将散伙之时,吟游诗人说黄昏歌剧院将举办一场史上最华丽的舞台剧演出。

经过商量,大家意见达成一致,欣然跟着吟游诗人前往了黄昏歌剧院。

次日,郑崇是在旅馆内醒来的,怎么回来的他不知道,只记得昨晚好像去欣赏了一场‘华丽’的演出。

想到演出,郑崇突然发现,他只记得自己看过一场华丽盛大的演出,只记得这场演出震撼人心,然而记忆里有关于这场‘歌剧’的一切信息,全都消失不见。

更诡异的一幕发生了,他的硬币找不到了,想回到昨晚的黄昏歌剧院,却发现整个阿卡姆,并没有任何一家黄昏歌剧院。

郑崇又想找到吟游诗人,结果不止吟游诗人,便脸之前一起参加了聚会的作家们他都找不到了。

郑崇有些不安,前往当地警局询问过才发现,之前与他一起参加了聚会的人,不是墓地里的白骨住客,便早已失踪十年以上。

也就是说,郑崇跟着一群死人,前去一处‘不存在’的歌剧院里,观赏了一场‘无法回忆’的华丽演出。

这次的经历让郑崇很是不安,怀揣着这种不安的心情,郑崇回到了印斯茅斯,回到了这座生他养他,阴沉、压抑的渔港小镇。

郑崇见到了阔别已久的父母,父母表现得很愤怒,但郑崇隐约能感到,对方好像并不是因为自己的不告而别而愤怒。

一切,又好似回到了从前,郑崇变得沉默寡言起来,日复一日的出海捕鱼。

一转眼,又是三年过去,郑崇已经二十五岁了。

二十五岁的郑崇,慢慢发现自己不知为何,变得越来越丑,渐趋灰绿色的皮肤则是变得又湿又冷、表面长出鳞片,他甚至长出了腮和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