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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不能动,也并不痛。

以前一直担心死前会有太多痛苦,但幸好,这种事没有发生。

我的意识是慢慢堕入黑暗的。

在最后关头,我似乎又看到了繁华的脸。

看到他站在我的面前,穿着黑色的西装,那么矜贵,又那么英俊。

我伸出手,试图摸他的脸,我问他:“你真的没有爱过我吗?”

他摇了摇头,说:“从来没有。”

第215章 这里是精神病院

第七百九十四天。

我一早醒来,洗脸、刷牙、剃须,整理头发,换上衬衫和牛仔裤。

护士打开了锁,双手叠在胸前,满脸微笑:x“繁先生,你可以出院了。”

这里是精神病院。

我在这里住了两年。

因为……

我又一次,带着余若若,将车开进了那片山崖。

这次我成功了。

余若若被破碎的挡风玻璃割了喉。

死得可谓是毫无痛苦。

我撞得头破血流,出院后,就被关进了精神病院,强制治疗。

这是我妈妈的意思,她说:“我知道你没疯,也不会给你用药,但总得给你二姐一个交代。你疯了,她会比较理解,不会去抓你太太的家人报仇。”

于是接下来的两年,我就呆在精神病院,没有工作、没有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