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声轻响。
碧水低头,看见一截染血的刀尖从自己胸口透出。
她怔了怔,缓缓回头。
嬴昭站在她身后,手里握着一把匕首,脸上的表情既不像愧疚,也不像得意,而是一种麻木的冷漠。
“陛下说了,”他低声道,“杀了你,我就有花不完的银子,反正当年把你卖出去就卖了七两银子,这么多年,我总该来收一笔利息了。”
碧水张了张口,却没能说出话。
血从她唇角溢出,滴落在青石板上,和黄昏的余晖融在一起,分不清是血还是光。
窗外,一阵风吹过,不属于这个季节的花雨飘落,纷纷扰扰,好像她第一次遇见温北君的那年春天。
一片桃花飘进窗内,落在碧水染血的衣襟上。
她伸手想抓住它,指尖却只触到一片冰凉。
五岁那年,嬴昭带她去看花灯。
他把她扛在肩上,笑着说:“令仪是世上最好看的小姑娘。”
七岁那年,他第一次打她。
因为她不肯把娘亲留下的玉佩给他当赌资。
十一岁那年,他要把她卖给了人牙子。
她跪在地上求他,他却头也不回地走了,只留下一句:“爹对不起你。”
十二岁那年,他嫌人牙子给的太少了,所以决定亲自卖出去。
也就是那年,她遇见了温北君。
那个不过十八岁的青年,用了全身家当,七两银子,从嬴昭手里买下了她,在那个春天成为了拯救她的神明。
那个男人给了她一个家,给了她一个名字,给了她一个女儿。
她被嬴昭拽着头发,额头磕在门槛上,血顺着眉骨往下淌。
嬴昭拍着桌子,“我这闺女模样好,养两年就能接客!”
她蜷缩在角落,看见一个黑衣青年挤在最外围,看向她。
“七两,卖给我。”
青年扔出钱袋,砸在嬴昭脸上。七两银子,叮叮当当滚了一地。
“为什么我要叫碧水?”她擦着刀,偷瞄正在看军报的温北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