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船货物损失: 据江浙、福建、广东三地市舶司及各大商行不完全统计,仅永乐二十二年至宣德五年,这十二年间,有明确记录、确系倭寇所为的劫掠商船事件,共三百七十四起。损失大小海船共计五百余艘。货物损失,以丝绸、瓷器、茶叶、药材为大宗,折合白银……约八百七十五万两。此仅计货物本身价值,未算船只造价及延误商机之损失。”
“二、人员伤亡: 上述劫掠事件中,罹难之商人、水手、护卫,有姓名可考者,达六千三百余人。失踪者逾千,多半亦遭不幸。沿海渔民、盐户遭倭寇登岸掳掠杀害者,更是不计其数,粗略估计,不下万人。”
“三、沿海破坏: 倭寇屡次犯边,焚毁村镇、卫所、烽堠,劫掠仓廪,破坏盐场、农田。仅浙江台州、宁波两府,近十年因倭患直接导致的房屋损毁、基础设施破坏,地方官府估算修复费用需两百余万两。盐课、粮赋因此减收,年损失亦不下数十万两。”
这一连串冰冷数字的背后,是无数破碎的家庭,是沿海百姓的血泪,是国家财政的巨大漏洞,更是大明海疆威严被屡屡践踏的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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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接着,奏折笔锋一转,开始核算此次鬼岛之战的“收支”。
“此番奉旨清剿鬼岛倭巢,朝廷调集‘破浪号’及水师战舰五艘,官兵、水手共计一千二百人,耗时两月余。所有军费开支,包括粮饷、弹药、船只维护、犒赏等,初步核算,共计耗费……约十八万两白银**。”
写到这里,云映雪的笔触微微一顿,似乎在积蓄力量,随后,她列出了鬼岛之战的缴获:
“然,此战缴获如下:”
“1、 于鬼岛堡垒及倭寇船坞中,起获各类劫掠所得金银、珠宝、香料、皮货等,初步估价,约一百二十万两。””
“2、 于鬼岛矿洞入口处之库房及倭酋居所,查获已提炼之金锭三千两,银锭十五万两。(此仅为已开采提炼部分,矿脉因已被摧毁封填,其潜在价值无法估量,然确系倭寇及其背后主使之重要财源。)””
“3、 缴获大小倭寇船只七艘,兵器、甲胄、火药、粮秣无算,折价约五万两**。””
“综上,此次鬼岛之战,直接缴获变现,即可得银约一百四十万两。以十八万两之军费,换回一百四十万两之实利,并摧毁倭寇重要巢穴一处,斩断其长期劫掠之根基,更缴获关乎后续布局之关键海图。此战,非但未耗国帑,反为朝廷净增收入一百二十二万两白银!”
“且,此一百四十万两,大半本就是倭寇劫掠我大明商民之财物!此举,实乃为国追赃,为民复仇!”